强茂于2022年3月1日成立ESG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为展现永续发展之决心,及持续精进永续议题监督管理,于2024年1月26日经董事会通过增设「永续发
展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辖之功能性委员会,原ESG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则调整组织名称为ESG推动办公室,并维持原有编制。永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召集
人,全体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藉由更紧密地连结企业永续运作与董事会治理,完善永续发展策略并持续推动永续治理文化,创造更长远之企业价值。
永续发展委员会之执掌为订定及发展公司永续策略、目标及相关管理方针,带领永续团队提出及执行具体推动计画,持续深化并实践企业永续发展之愿景,每年至少
开会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ESG相关议题推行情形及永续资讯成果揭露,董事会针对永续发展委员会之管理方针、策略与目标制定、施行措施上提出建议及督导执行
情形。强茂与董事会沟通关键重大事件面向包含重大交易议案、ESG相关执行情形及主管机关规定事项等,2023年经董事会决议之议案共计47项,另呈报ESG相关
议题之报告事项共计4次。
ESG推动办公室由总经理担任召集人,下辖环境永续推动小组、社会责任推动小组及永续治理推动小组,负责执行企业永续发展计画及永续发展委员会决议事项,由执行秘书及各推动小组主管代表每年至少一次向总经理报告永续发展成果,并由总经理汇整呈报至永续发展委员会,再由永续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报告。持续针对公司ESG目标达成及ESG策略规划执行推进努力,永续组织ESG发展,ESG推动办公室架构及永续运作职掌如下所示。
诚信治理
强茂以诚信经营为核心价值,致力于提升透明度,树立可信、负责之企业形象,本公司订有「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诚信经营守则」、「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道德行为准则」等办法,建立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不诚信行为,并设置隶属于董事会的诚信经营推动小组,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其诚信经营政策与防范不诚信行为方案及监督执行情形。本公司所有董事成员于就任当日,皆需签属「遵循诚信经营政策声明书」,规范董事于职务期间内不得从事任何违反、不法或违背受托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本公司建立不诚信行为风险之评估机制,于编制年度稽核计画时,将不诚信行为风险之影响程度纳入评估项目中,以定期分析及评估营业范围内具较高不诚信行为风险之营业活动,并依风险评估结果规划年度稽核作业,期能借以防范潜在具较高不诚信风险之行为。
为落实诚信经营,强茂对于往来之供应商,除评估其诚信纪录外,并要求须签署「供应商清廉反贿赂承诺书」,且于契约条款中加入廉洁道德约定条款,明确要求供应商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廉洁、遵守道德规范。此外,公司针对具有较高不诚信风险之营业活动相关人员(如业务人员、采购人员等),亦要求其签署「清廉(反贿赂)承诺书」,并透过公告、教育训练及公布栏等方式进行宣导,以确保公司人员遵守道德规范和政策。本公司固定于新进人员到职时施予企业社会责任及诚信经营教育训练,以宣示公司诚信经营的决心。
此外,本公司制定有「利害关系人建言及申诉管理办法」,并于公司网站成立利害关系人建言及申诉服务窗口,用以作为利害关系人于权益受侵害时之申诉管道,并于每季审计委员会报告利害关系人建言及申诉案件之处理情形;同时依「道德管理程序」设有包含窗口、实体信箱及电子信箱等内部举报途径,以维护利害关系人与公司权益,所有收受之举报事件均由专责单位秉持保密原则受理承办、调查,并予以纪录追踪;查证属实者,亦将按情节轻重依工作规则采取包含终止业务往来或雇佣契约在内的措施及法律行动。 2023年反贪腐沟通管道及成果如下表,本公司2023年无相关贪腐事件、无政治捐献相关情事及涉及反竞争行为、反托拉斯和垄断行为之法律事件与诉讼
风险结果与因应策略
为落实公司永续治理义务及掌握营运之内外部潜在风险,于2021年经董事会核准通过「风险管理办法」,依公司整体营运方针來定义各類风险,建立及早辨識、准确衡量、有效监督及严格控管之风险管理机制,在可承受之风险范围内,预防可能的损失,依据内外环境变化,持续调整改善最佳风险管理实务,以保护员工、股东、合作伙伴与客户的利益,增加公司价值,并达成公司资源配置之最佳化原则。本公司风险评估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营运风险、财务风险、危害风险或其他可能使公司产生重大损失之风险。
此外,本公司参考国内外永续标准与规范(GRI、SASB、TCFD等)、内外部利害关系人沟通议题及整合公司组织内部资讯后,依公司整体营运方针来鉴别各类风险,并依据内外环境变化,持续调整改善最佳风险管理策略,以保护员工、股东、合作伙伴与客户的利益,增加公司价值。